据决策杂志8月13日综合报道,8月12日,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“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系列综述”之《查改治贯通严防家族式腐败》。
文中指出,一些领导干部权力观异化、亲情观扭曲,既没有管好自己,也没有管好家人,把公权力当成为家庭谋利的工具,并点名了多位“家族式腐败”的官员。
其中,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委原书记郑小燕,与丈夫、弟弟、妹妹、女婿等8名亲属共同涉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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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开信息显示,郑小燕出生于1964年11月,广东清城人。
在前往原清新县任职之后,郑小燕指使当时47岁的丈夫陈某提前退休,充当“大堂经理”,有工程项目即将开标,她便与陈某商量给哪位老板承接,让陈某出面对接、洽谈“好处费”。
郑小燕指使弟弟郑某夫妇双双辞去公职,成为清新有名的政府工程“二道贩子”,安排已移民加拿大的妹妹代为接收、保管巨额贿赂,仅两笔贿赂款总额就逾2000万元,并强令其十几年间滞留国外。
2008年8月,郑小燕升任清新县县长后,一些旁系亲属也被吸纳进“郑家腐败圈”。在她的帮助下,黄某(陈某的妹夫)、欧某(郑某的连襟)承接了数亿元政府工程项目,郑家从中获利数千万元。郑小燕的女婿及其亲属也在清新涉足房地产等多个领域。
其家族还有“分赃规则”。郑小燕主要按亲疏程度确定好处费比例。对亲弟弟郑某,她分文不取;对没有血缘关系的人,帮忙可以,该收的钱“分文不能少”,如黄某需按利润的40%支付好处费,欧某则要将利润的75%分给郑家。
2013年至2019年间,郑家承担了清新区大部分政府工程项目,其他经营者如果没有向郑小燕行贿,很难顺利承揽项目,当地营商环境遭到严重破坏。
2023年2月6日,清远市纪委监委对郑小燕立案审查调查,并先后对郑小燕及陈某、郑某、黄某等采取留置措施。夫妻同日留置、姐弟先后落网、亲属一起被查。
2024年1月,郑小燕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。
极目新闻综合中国纪检监察报、政知见、决策杂志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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